自2016年9月1日起,天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人均增加100元,其中:政府补助人均增加70元,个人缴费人均增加30元,职工医保缴费不受影响?!?[详细]
目前,本市已开通的125家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对全市三级医院和承担异地就医任务重的二级医院的全覆盖。下一步,将着力扩大异地就医结算医院范围,将更多二级医院和备案人员选择较多的一级医院纳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p>
2016年8月以来,天津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要求,把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集全系统力量,攻关攻坚,强力推进,确保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取得重大突破?!?/p>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明确社??ń釉刂Ц豆δ?,支持各类缴费和待遇享受应用。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服务?!?/p>
日前印发《关于2016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7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2016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17年度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标准,自4月1日执行?!?/p>
根据天津市社保中心相关文件通知,自2017年4月起,2017年度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从去年的2966元提高至3159元,上限由去年的14832元提高至15795元?!?/p>
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下月起本市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实现城乡统一,也就是说,农村困难群体将享受到与城市同等的救助标准?!?/p>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按照《天津市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实施意见》(津劳局〔2006〕329号)规定,基础养老金以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年限计算,缴费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p>
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展开,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当在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p>
为让广大城乡居民全面了解参保缴费的相关政策,遛天津系统梳理了城乡居民医保、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相关内容,方便办理参保等相关事宜?!?/p>
为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ぬ乇鸸娑ā罚ü裨毫畹?19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日前,本市制定了《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p>